◇本报记者 夏彩云
经常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外国人给司机、餐馆服务员、酒店清洁人员小费,咱们国内一直没有这样的习惯与规定。而日前,国家旅游局、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这一《意见》一经发布便引起强烈反响,成了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今,小费慢慢走进了我们的生活。那么,小费合法化,宣城市有多少市民愿意给导游小费?广大市民及旅行社如何看待这一问题?这个“十一”黄金周,你外出旅游给导游支付小费了吗?其他行业收取小费是否合法?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资料图片)
现象:多数市民外出旅游没有付小费的习惯
国庆期间,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其中有80%的市民表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他们认为宣城工资本身就低,消费又高,再给小费实在hold不住。而另外20%的市民认为只要服务好,愿意给导游小费。
市民王女士认为,自己花钱出去游玩,交的钱里面就包含服务费,“如果再给小费,岂不是重复交费吗?谁愿意把自己口袋里的钱掏给别人?如果给了小费,会给导游带来不良之风,以后一旦不给导游小费,服务态度就会明显下降。”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既然大家出来玩了,图的就是开心,“只要导游提供优质的服务,我还是愿意支付小费给导游作为奖励。”
而市民李先生认为,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辛苦,“如果给导游小费,那么其他行业是不是也要给小费?”
调查:旅行社不强迫游客给小费,提倡自愿
采访中,市区某资深导游表示,虽然在带团过程中没有收到过顾客的小费,但他认为导游小费合法化能规避一些强制购物,“我建议市民报团时尽量不要报低价团,出游前最好核算一下出游成本,选择口碑良好的旅行社。”
市鳄城旅行社负责人对《意见》中提出的导游小费合法化是赞成的,认为对旅游市场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旅行社提倡游客自愿给小费,但不强迫游客。”有市民担心游客没给导游小费,导游会“故意刁难”游客,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请大家不必担心,旅行社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导游外出带团时,旅行社也会给他们带团补贴,对表现好、工作积极的导游,旅行社还会给予奖励。”
延伸:酒店基本不给小费,高档KTV给小费
连日来,记者还采访了宣城市餐饮业、KTV等服务性场所,大部分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中没有收到过小费。
有着多年餐饮、酒店工作经验的周萍表示,有些客人就餐结束后,找的一些零钱会奖励给服务较好的服务员,“大城市给服务员小费的次数相对多一点,可能因为消费习惯的原因,宣城人给服务员小费的少之又少,一年碰不到几次。”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宣城市一些中低档的KTV是不收小费的。“有些高档KTV是要给小费的。”做过KTV服务生的90后小陶向记者透露,“一些高档KTV服务员的基本工资比同行人员低得多,他们的收入来源主要靠客人给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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