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宣州区检察院了解到,一位刑满释放人员不思悔改,先后在宣城市和山东两地盗窃自己上班地方的现金和物品。近日,宣州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内鬼”周某提起公诉。
2012年5月份的一天,市区某足疗店的会计小钱上班准备找钱时。发现放在吧台中间抽屉的用来装钱的盒子不见了,这是一个黄色的铁观音茶叶盒。同时小钱还发现抽屉的锁又被硬物撬过的痕迹,除此之外,店里一辆银灰色的电动车也不见了踪影。
想到前一天晚上值班的保安正是周某。小钱连忙拨通了周某的电话。可是连续几次都显示电话已经关机,而且前一天晚上店面的监控录像也被删除了。只有当天早晨5点多钟的一段监控,能看到周某从一楼的窗户跳到室外,随后骑着一辆电动车离开了足疗店。见状小钱连忙报了警,不久之后犯罪嫌疑人周某被网上追逃。直到2016年民警在火车站附近一家旅馆检查时发现了周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专偷工作的地方
据周某供述,2012年5月份他在值夜班的那天下班前,看到了工作人员将当天的营业款放到了吧台的柜子里。第二天凌晨,他趁值夜班的机会,用店里维修用的起子撬开了收银台的抽屉,拿走了里面的营业款。偷完钱后,他又将店里监控的录像全部删除,然后从一楼靠近南边中间的一个房间窗户跳出来,将店里的一辆踏板式电动车骑着逃走了。电动车后来被停在一个网吧下面,然后坐汽车离开了宣城。
2013年他在宁夏银川捡到一张叫“杜伟”的身份证,他之后就一直用这张身份证。2015年9月底,他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一家酒吧当了灯光师,后因害怕其身份暴露,他又决定逃离该酒吧。2016年1月24日营业结束后他找借口要维修酒吧的灯光,把店里的钥匙拿到手,24日凌晨5时许,他在酒吧里偷了一套打碟机、一台笔记本电脑逃离。
盗窃物品价值2万多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现年33岁的周某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出狱。根据目前查明的情况,2012年5月17日凌晨,周某盗走其当保安处的宣城市区该足疗店6000余元现金。后骑走店内电动车,经鉴定,该电动车价格为2000余元。2016年1月24日,周某又在山东省单县某酒吧将放置于酒吧DJ台上的一套打碟机、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为2万余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周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四年一度的欧洲杯烽烟再起,随着欧洲杯的到来,尽管远在万里之外,但作为当今足坛关注度最高的赛事之一,其强大的影响力已然悄悄改变了宣城众多球迷的月色生活:每晚9点过后,各酒...
宣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宣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