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打着为村里修路、修河堤的口号,四处争取捐款,却把捐款用来修建自家房屋。村党支部书记的这一行为,既私吞了本属于集体的捐款,又伤害了捐款者的善心。 11月19日,记者从宣城获悉,涉嫌贪污罪的村党支部书记向某,日前经宁国市检察院审查,被提起公诉。
今年47岁的向某,原是宁国市龙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2011年,龙门村因爆发山洪,致村里的道路严重破坏。于是,向某便找到当地的巨化萤石有限公司,希望该企业能捐钱为村修路。巨化公司认为,向某为村集体着想的行为很是负责任,便同意捐赠2.5万元给该村修路。 2011年12月,巨化公司将捐款转至向某的个人账户。然而,当巨化公司向向某提出开具发票时,向某却以钱修路用掉了,没钱开不成发票为由予以拖延、拒绝。事实上,因建房缺钱,2.5万元捐款被向某用来自家盖房。
2012年,台风“海葵”将龙门村的河堤冲坏。向某又开始积极向政府的多个部门,以及企业和社会人士呼吁争取资金,为村里修缮河堤。出于做善事的目的,企业家盛某表示愿意捐款2万元。于是,向某便独自到盛某办公处,领取了2万元捐赠款,并打了收条。然而,拿到捐款的向某,并没有把捐款存入村里账户,也没有用于修缮河堤,依旧把钱用于修建自家房屋。今年年初,宁国市检察院接到村民举报后,立即对向某涉嫌贪污一案展开侦查。归案后进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向某还曾在2012年,贪污该村“一事一议”工程款4万元,贪污安徽生力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给该村的捐款2万元,贪污宁国市天亿滚塑有限公司给该村的捐款3万元。经统计,向某共涉嫌贪污集体财产13.5万元。 (朱童萍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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