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法院依法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这已是杨某五度触法。
杨某是宁国市万家人,近50岁的他无固定工作,四处游走,寻找“发财机会”。杨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因盗窃和诈骗被劳动教养三年;因扰乱宁国市森林公安局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因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被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而这次犯罪离上次被处罚仅仅只有一个月。 2013年1月至2月17日,杨某以13000元购买了宁国市霞西镇虹龙村村民退耕还林地中的杨树,随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该林地内的杨树进行采伐。案发后,经鉴定:共计采伐杨树195株,立木蓄积为36.46立方米。
宁国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遂作出如上判决。法律是神圣而又庄严的,触碰法律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对于一般人来说,受到一次惩罚都会是一生的遗憾,而杨某却视法律于无物,对来之不易的自由毫不珍惜,五度触法,将自己又送进了牢房。·付慧汪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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