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付慧高银 记者 纪在学)因患有抑郁症未被及时发现,宁国市一名在职工人用铁锤砸向毫无防备的徒弟,近日,嫌疑人徐某被宁国市法院以杀人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6月26日下午,宁国市某公司职工徐某从单位配电房冲出,并大喊“我杀人了,我把我徒弟杀了,你们赶快报警”。同事尚某听闻赶紧报了警,当他跑进配电房,发现电缆槽里躺着一个人,后脑勺被打开好几条口,满身都是血。
警方查明,徐某长期患有复发性抑郁障碍,时常产生自杀或杀害他人的想法。事发前,徐某在车间休息时突然产生将其徒弟杀害的想法,随后将刘某喊进配电房,并趁刘某弯腰之机,用铁锤猛击刘某后脑致其昏迷。自杀未成的徐某走出配电房便大声呼喊。
案发后,经鉴定,徐某为复发性抑郁障碍,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刘某伤势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偏重)。宁国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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