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彦春 记者刘西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各有关部门通过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和强化监督,使各项工作顺利进展。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勘界确权面积2047.7万亩,占应勘界面积的97.9%,其中家庭承包面积1728.7万亩,占84.4%;集体股份合作经营面积117.6万亩,占5.7%;拍卖等其他方式63.9万亩,占3.1%;集体保留面积49.3万亩,占2.4%。发生林权纠纷1205起,面积44.3万亩,已累计
调处1125起,调处面积27.5万亩,纠纷调处率93.5%。已签订承包合同面积1910.2万亩,占应发包面积的93.3%。已发林权证面积1103.3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53.3%。全市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可望在年底全面完成。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发动有力。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和组建了全市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
长,与各县区林改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定下发了《延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延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县区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市林业局根据林改工作具体需要,多次召开县区林改工作具体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座谈会,探讨和研究解决林改具体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各县区也都把林改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盘活农村经济的一项重大执政举措
纳入政治经济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保障工作经费。全市13县区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县区书记或县长担任,都设立林改办公室和林改纠纷查处小组,推行“县级领导包片,部门、乡镇包村,林业部门包技术”制度。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主要领导抓林改的工作机制,共有23583人参与林改,其中林业系统内部635人,其他部门抽调22948人。
——坚持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宣传。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延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召开主流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全面落实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延安日报》设置了专题栏目,对林改工作进行系统宣传。目前累计通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登林改方面的宣传报道稿件109篇,编发《延安林情》42期。(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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