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康莉杨维彬)一男子挪用集体资金7万余元受审,不小心说漏嘴自曝曾被判刑,当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延川法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张健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至2011年底,张健在担任延川县一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多次挪用小组集体资金共计71760.18元用于家庭开支,一直到2014年7月22日才将全部款项退还于村民小组。在开庭审理过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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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延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