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衣学红蒋秀玲)电动车半路抛锚,刘女士找商家修了一个多月,商家用“人手少,再回去等等”搪塞。近日,刘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退掉了电动车。
1月15日,莱州刘女士在一商场购买一辆电动车。1月17日,她骑着电动车去购物,电动车突然熄火,无法启动。刘女士推车回家。第二天,刘女士将电动车送到商场维修,维修人员说电瓶出现故障,更换了一个配件。两天后,刘女士的电动车再次熄火,又送回商家维修。商家说等修好后打电话通知她来提车。商家总以“人手少,再回去等等”搪塞。2月18日,刘女士去商场要求给个说法,维修人员让刘女士继续等。刘女士向商家提出退换电动车,却遭到商家拒绝。无奈,刘女士拨打12315向莱州市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三包故意拖延处理意见》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商家负责人承认了自己的过错。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刘女士将电动车退回商家,商家将1900元购车价款全部退还给刘女士。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李鑫通讯员孙政黎徐小惠摄影报道)昨日,莱州市三山岛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给96110打来电话,称三山岛单山村委一处破旧的仓库里清理出一批“古式”棉线...
莱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莱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