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男飞车抢夺单身女
今年春节前后,招远市城区发生多起抢夺单身妇女提包的案件。
据当事人刘某回忆,当时已是隆冬季节,晚上10点多钟刘某下夜班独自走在路上,街上行人很少。当她经过一片没有路灯的路段时,身后传来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刘某并未在意。慢慢地摩托车声越来越清晰,当刘某感觉不对劲的时候,突然摩托车加速直冲刘某而去,一把抢下了刘某左手的挎包,刘某也被摩托车拽倒在地。刘某大声疾呼,但是周围没有行人帮助。刘某马上爬起来赶到一处商店报了警。刘某在被抢之际,还是清楚地记下了抢劫者的体貌特征:一名骑红色摩托车,穿绿色军大衣,戴红色头盔的男子。经过警方调查发现,期间发生的几起抢劫案件都与这名“红色摩托男”有关,警方决定对几起案件进行串联破案,全局多警种联动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侦破。
2月27日夜间,泉山派出所接到居民潘某某报案称,在温泉大桥上被一男子抢夺提包,提包内有部分现金及手机等物品。民警对潘某某进行询问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特征和之前几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红色摩托男”。民警遂对这名“红色摩托男”加大了查
找力度,对潘某某被抢物品进行登记,通过对被抢物品的追踪,民警顺藤摸瓜,终于发现了破案的重大线索,嫌疑人殷某终于浮出了水面。
刚出“班房”就抢劫20多人
经过侦查发现,殷某长期居住在一出租屋内,但是连续几日邻居都没有见到殷某。为了防止殷某逃脱,民警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民警在其家中缴获了大量被抢夺物品,包括身份证、银行卡、购物卡、提包等,殷某负案潜逃,随后泉山派出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4月9日,殷某在逃亡南京后被南京警方抓获,11日,刑侦大队与泉山派出所民警协同,成功将殷某从南京押解回招远。经过初步审理,殷某供述了在招远打工期间利用深夜途经城区的便利,多次驾驶摩托车选择单身妇女进行抢夺,累计作案20余起,抢夺财物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在龙口市三处乡镇抢夺7次的犯罪事实。
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殷某今年31岁,十年前,刚满21岁的殷某就因为抢劫罪被判入狱10年,2011年年初刚刚刑满释放,刚出来就开始重操旧业,继续抢劫,短短两个月就抢劫了近30次。目前,犯罪嫌疑人殷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独行女性如何避免被抢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自身提高防范意识是防抢的重要方面,女性独行时应尽量靠里侧,歹徒使用摩托车为作案工具,往往从背后窜出,因此,如果有意识地往里侧行走,至少可以给歹徒增加些作案难度。女性要改变挎包姿势,变直挎为斜挎。众多案例证明如果行人斜挎包,就会增加歹徒的作案难度。女性应该尽量结伴而行,如果非要夜间独行应避免走黑路,要走人多有路灯的地方。女子晚上最好不要孤身一人在路偏人稀的道路上行走,如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在包中装一瓶发胶或用矿泉水瓶装一瓶辣椒水,遇歹徒时可使用。
如果发生了被抢事件,首先要确保人身免遭歹徒伤害,在此基础上寻找机会大声呼救或与歹徒搏斗,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警觉。同时,要冷静观察,注意捕捉抢劫、抢夺者的各种特征。包括歹徒的体貌特征、作案使用车辆的特征,如有可能,最好留下一点抢劫者的实物罪证,有利于案件侦破。同时,在违法犯罪分子逃跑时,看清歹徒逃跑的路线,以利于警方撒下天罗地网。同时,要及时报警,报警时要数明歹徒人数、逃跑方向、体貌特征及被抢物品等情况。
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叶晓秦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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