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4日讯(YMG记者刘晓阳通讯员刘志坚)记者今日获悉,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烟台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低保中心了解到,此次临时性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是:全市11月份在保的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含社会“三无”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11月份在保的所有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50元;所有农村五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
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补贴,是烟台市在普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提高城市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补助标准基础上,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措施。此次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全市预计发放1220余万元。此次补贴发放将按城乡低保金和五保供养资金发放渠道,于近期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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