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后领取的工资竟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到底包含不包含加班费?【案例再现】
李红是开发区一家私营企业职工,中秋、国庆节前夕,该私营企业8、9两个月期间经常加班加点,每周只休一天,有两个周末未休息。李红每月工资1100元,扣除加班加点工资报酬外,实际每月工资只有800元。目前,烟台市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李红认为,公司虽然每月支付其1100元工资,但扣除加班费后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行为违法。公司老板则认为,李红每月1100元工资已经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行为并不违法。那么,最低工资到底包含不包含加班费呢?【法理分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说,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劳动得到的实际报酬都应当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报酬属于超额劳动报酬,不得计算在工资内。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之规定,下列劳动收入不列入最低工资的范畴:(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有关规定。【专家建议】
对此,市劳动监察处介绍了几种应对方式。每到一地打工时,劳动者首先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中注意搜集和保存加班加点的证据,做到有备无患;一旦企业拒绝支付加班费,应立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通讯员杨永忠YMG记者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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