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YMG记者刘晓阳通讯员刘志坚)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困难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烟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高到360元,比1996年翻了整整三倍。
据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27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烟政发〔2010〕60号)要求,结合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将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40元调整为360元。各县市区要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新闻推荐
遥控干扰器让电子锁失灵, 盗车贼偷车用上高科技, 检察官提醒:加强防范,不给偷车贼留机会
本报11月10日讯(YMG记者白晓娟通讯员谭飞)车主下车后,用电子锁将车摇控锁好后放心地走开,让车主万万想不到的是,其实自己的车并没有上锁,因为躲在一边的偷车贼用...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