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读好书、唱好歌、讲礼仪、做文明人”活动的意见》精神,选树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全社会形成“当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烟台市将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本报推出专栏,市民可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把那些平凡中见伟大的“平民典型”和“草根英雄”挖掘出来,展示“好人”风采。
■推荐条件“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凡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的,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
本次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共设“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推荐方式本次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推荐。
1、向市文明办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可直接将“身边好人”事迹向市文明办推荐(联系人:姜巍,联系电话及传真:6789712,邮箱:ytwmbxtk@163.com)。
2、向烟台文明网推荐。网民可登录烟台文明网(http://a.jiaodong.net/a/2010/ytwmw/)活动主页推荐活动专区(网址)发帖推荐。
3、向市级指定媒体推荐。市民可直接向本报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时间、地点、事迹(除文字材料外,欢迎提供图片、视频资料)以及推荐人的姓名、单位及其他有效信息。推荐时间为每月的25日。
■评议投票和入选宣传烟台文明网将在“身边好人”活动主页的投票区,定期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网民推荐的候选人按类别分别进行评议和投票,同时在指定媒体“烟台好人榜”栏目进行公示,组织广大读者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综合网上评议和得票情况,凡被列为当期“烟台好人榜”的人物和事迹,由本报在“好人故事”栏目中进行集中宣传。同时,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将根据全年得票情况对“烟台好人榜”进行总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评选省、市级道德模范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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