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某房产公司,以建成的商业楼作抵押,在烟台市一典当公司申请了1000万元的典当贷款。典当容易还时难,到期后该房地产公司不仅不还款,还把法院查封的商业楼房用假手续转移了。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这起异地执行的千万元大案如今终于有了结果,款项已到位。
【如此老赖】
千万典当款到期竟不还
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当年5月,外地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到烟台市一家典当公司“典当”,约定以房地产公司在山东省阳信县开发的一幢商业楼作抵押,典当公司给1000万元的典当贷款,2008年偿还全部贷款。双方签订了抵押手续后,典当公司按约把1000万元的典当贷款及时发放给对方,但到典当期后,对方却以种种理由不还贷了。
2009年,要款无望的典当公司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由于此案涉及标的额巨大,此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诉讼期间,典当公司为了能在打赢官司后顺利执行,遂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对方用来抵押的面积达12168.71平方米的商业楼。此案后经法院判决,对方应当偿还典当公司各项费用总计1313万元。拿到一审判决后,对方不服,遂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案又经省高院审理,最后,维持了原判。
按说此案经过了一审和二审,对方都输了官司,应该赶紧还钱了事,但到了判决指定履行期时,对方仍不还款,典当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这起案件指定给开发区人民法院来执行,当月29日,开发区法院立案执行。
【金蝉脱壳】
伪造手续转移抵押楼
开发区法院接到此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考虑本案涉案标的大,每拖延一天都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诉讼保全时查封的房产期限快到了,他们迅速调配执行精干力量,于去年11月2日赶赴外地,给对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进一步落实查封的房产情况,准备拍卖抵押的房产以实现典当贷款。
出乎意料的是,就在执行法官在续封诉讼保全的商业楼时,发现被抵押的房产已被解除抵押,房产证被注销,并已过户到他人名下。执行法官到当地房管部门调查,但房管部门以内部整合为由拒不配合,并称当时档案材料已找不到,给法院调查设置障碍。执行法官向房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员耐心讲解法律规定。迫于法律压力,当地房管部门最后提供了那幢商业楼“流转”的相关档案材料。根据档案材料,执行法官查明对方伪造证明材料,无视法院的查封裁定,将房产过户,妄图以此规避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又来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这处商业楼的土地进行了查封。后来,得知对方将商业楼出租,有出租方还没有支付租金,为此,执行法官到一家租赁公司,要求依法提取2009年至2010年房租98万元,但因房地产公司与该家租赁公司两家串通一气,规避执行,使得该款未能提取。
【釜底抽薪】
执行法官对峙“老赖”
面对房地产公司设置的重重障碍,导致案子的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经过仔细考虑,选择该房地产公司将被抵押的房产虚假解除抵押并过户给他人为突破口,决定正面“出击”,联系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明确指出转移查封的商业楼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其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都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见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一改往日拖延、抗拒、规避执行的态度,采取积极措施履行付款义务。
去年12月10日,先将所欠贷款本金780万交到了开发区法院,并采取积极态度与典当公司协商如何解决执行期间的利息及执行费问题。经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共计付典当公司本金及利息等1230万元,并由其负担执行费,扣除已付款项,余款450万及执行费于今年3月底之前付清。
到了今年3月底,对方未能按期支付到期的450万元。在到期之前,对方主动联系典当公司和执行法官,讲明目前筹款困难,3月底之前不能按时还款,请求典当公司原谅,并主动将其筹到的100万元打到典当公司账户。
为了能让案结顺利执结,执行法官此后又数次催促对方主动履行,但对方均称无钱偿还。执行法官考虑涉案标的大,对方筹款也有一定困难,执行法官再一次给双方调解,典当公司也表示可以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这样,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推迟4个月,对方将350万元全部付清。
这一次,对方没有“食言”,日前,已将200万元主动打到典当公司账户,并申请法院到租赁他们楼房的一家公司提取余款150万元。对此,院里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再一次派员来到外地,依法提取了租金150万元及执行费79700元。至此,这起千万元大案才划上句号。
YMG记者于珺
通讯员郑仁君刘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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