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刘晓阳通讯员吕锡亮)记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烟台市现在开始进行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登记工作。
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人员(含59周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后,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011年度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符合条件的自今年8月份起享受待遇。2012年及以后满60周岁的,自当年度1月份起享受待遇。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魏文杰通讯员张树人)昨日,记者从烟台火车站获悉,从今天开始,火车票退票费将由每张车票面额的20%下调为5%,这就意味着,一张100元的火车票退票费将由原...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