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特别重视,出台很多政策。比如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清欠办,劳动仲裁、法院对于农民工讨薪问题,也经常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在舆情声援和法律震慑下,恶意欠薪事件正呈下降趋势。
早在2004年,烟台就实施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按照法定建设程序进行招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企业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缴纳劳保费的同时,要向建设管理部门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制度实施至今,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切身权益,也给烟台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务工人气和声誉。
但不容忽视的是,尽管有关部门一直在不遗余力为农民工工资操劳,但是,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企业鱼龙混杂,用工流动性、随机性强等诸多因素,每每临近年关,欠薪依然是困扰农民工和政府的一大难题,其中一些中小型建筑企业、劳务公司的欠薪现象尤为严重。
就在数日前,笔者走访了烟台一些小型的建筑工地。很多农民工反映,他们的工资发放,还是十几年前的老模式。不是按月足额发,而是采取“支钱”方法。即家里有急事需要钱了,可以向包工头提出“支钱”要求,但很多时候,包工头也都以种种理由搪塞、拖延,每月只发放几百元生活费。一年辛苦下来,能否拿到足额工资,经常取决于包工头的良心善恶。
农民工的心声,间接描绘出了中国当前建筑市场的主要用工模式:很多建筑企业自己并不养活工人,他们的日常主要业务就是谈项目,只要拿下项目,具体的施工任务,交由劳务公司完成。这样,开发商、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农民工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利益链条。从距离上看,出钱的开发商,与农民工隔得最远。很多情况下,即使开发商讲究诚信,工程款按时如数支付,假如建筑企业和劳务公司昧了良心,农民工的工资依然悬在空中,难以有效解决。
2010年春节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农民工陈汝强,为讨回被拖欠了一年多的3万元工资,与其他24名工友一道,赶往成都某建筑企业,孰料,钱没要到,还遭遇公司保安殴打。据报道,开发商早已把工程款付给建筑企业,但是,后者在与劳务公司结算时,发生分歧。劳务公司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建筑企业非要按照设计图纸算账,这显然是一种耍赖行为。但处在利益链条终端的农民工,可不管建筑企业跟劳务公司之间的推诿扯皮,钱在谁手中,就向谁要。这一点错没有,可是,在没有制度保障和法律援助的前提下,仅凭理直气壮,在那些黑心企业面前,往往无济于事。
全国劳模被打,也为政府解决欠薪问题指明了思路,即农民工保证金制度,应该无缝覆盖。其次,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妨实行一票否决的重罚措施,只要发现恶意欠薪行为,就坚决取消相关资质,在全国行业圈内进行曝光,让企业付出重大经济成本。只要两种措施都能抓好落实,很多农民工兄弟不会再为年关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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