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夏丹通讯员王皓亮原晓晖)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后,在烟台市工作的外国人士必须由所在单位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他们将和普通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而在此之前,在烟台市工作的外国人很少有在烟台参加社保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目前,根据我国2002年3月和2003年4月分别与德国、韩国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有关条款,在我国就业的德国人,若能提供德方指定经办机构签发的参保证明的,可免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我国就业的韩国人,若能提供韩方指定经办机构签发的参保证明的,可免征养老保险;不能提供参保证明的,按上述规定缴纳全部五项社会保险。
据了解,目前,在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出台具体操作办法之前,全市用人单位的外国人就业手续仍统一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办理社保登记和参保缴费时应向用人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出具《招用外国人境内就业员工花名册》。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徐鲲通讯员郝伟丽郭彦)应众多家住通伸附近市民的要求,本周日(12月11日)“旧物换换乐”活动移师通伸街道慎礼街社区举行。本期“旧物换换乐...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