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高少帅通讯员颜环政
连日来,机动车排气检验问题备受市民关注。昨日,YMG记者就机动车排气检验的收费标准,是否影响机动车年检等问题,六问市机动车排气监控中心主任冷广东。
一问: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是否有法律依据?
冷广东:烟台市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化管理工作。
在《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对全省机动车实施标志化管理制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检查时,应当查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不允许其上路行驶。该《条例》已经从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目前,省公安厅和环保厅联合做出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城市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所有机动车全面实施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制度,全省各地市最迟于2012年10月1日起对所有机动车全面实施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制度。
二问:烟台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都有哪些进展?
冷广东:烟台市已建成12家社会化运营的检验机构并通过省级部门验收,首先开始对进京车辆开展排气检验。
2011年10月1日开始,烟台市开始对外地转入烟台的二手车实施排气检验,对新注册车辆免费发放环保检验标志。2012年3月初,市物价部门按照省物价部门要求,制定并发布了烟台市机动车排气检验的标准并确定从4月1日起执行,同时取消机动车安全检验中原尾气检验费。至此,烟台市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化管理条件成熟。
三问:机动车排气检验与机动车安全检验(年检)中的尾气检验是否存在重复检验?
冷广东:目前,烟台市已依法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因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按规定取消了尾气检验环节。
同时,市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自2012年4月1日起不再检验排气污染,每车次核减10元。
因此,尾气检验不存在重复检验和重复收费的问题。
四问:机动车排气检验收费是否违法?
冷广东:目前,全省各地市的收费,是基于机动车年检取消尾气检验,纳入环保标志化管理开展的检验,并依法收取的社会机构经营性收费。
在机动车排气检验中,环保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机动车排气检验收费,由取得检验质资的社会第三方机构依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这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一样,都属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经营性收费。
此外,烟台市收费标准全省最低。市物价部门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物价局要求,对烟台市收费标准进行了详尽调研和测算,并以审慎原则确定了收费标准:在用轻型汽油车排气污染检实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收费标准为50元/车次;在用的其他型号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气污染检验实行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验收费标准为30元/车次,全省最低,其他城市收费标准平均为40-60元。
五问:为什么不把排气检验纳入原来的安检(公安年检),以便于车主一并检验?
冷广东:这一问题在烟台市筹备开展这项工作时就做过深入研究论证,由于原来的年检机构建立较早,场地条件和检验技术要求不能满足国家制定的《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
为解决这一问题,烟台市在推进机动车排气检验站建设过程中,从长远角度考虑,以便民为原则,要求各检验机构预留了将来建设安检线的场地。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紧密联系配合,推动排气检验和安全检验的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方便车主检验。
六问:什么时候进行排气检验最适宜?
冷广东: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环保排气检测与机动车安全检测年审期同步。对新购机动车,达到山东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办理注册登记前免予接受环保检验,免费核发环保标志。
此外,考虑烟台市实际情况,对初次登记注册尚未到第一次年审期的机动车均按新购机动车免费发放,有效期为本次安全检验期限。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应于年审到期前3个月内办理,通过排气检测达标的,发放与机动车安全检验期有效期限同步的环保标志(即下个安全检验日期);未到安全检测年审期的机动车(距安全检测年审期超过3个月的),需要办理环保标志,通过排气检测达标的,发放与安全检测本次有效期同步的环保标志。
车主最好在机动车安全检验(年审)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去进行排气检验,使得发放的环保检验标志的有效期与年检的有效期一致。如果年审有效期还有3个月以上,去进行环保检验,只能核发本次年审有效期内的环保检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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