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李少鹏)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的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将于5月1日起平均下调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2%。昨日,记者在市区医院、药店内调查后看到,调整涉及的药品在烟台市场的零售价格大多已低于此次规定的最高限价。而对于部分超出最高限价的药品,各医疗机构也表示,将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药品平均降幅为17%
白石社区卫生服务站西药房主任晏保刚表示,此次调整的药品分单独定价和统一定价两种,单独定价的药品多属于专利原研产品,即厂家为首家研发并拥有专利权,药品性能明显优于其它同种药品,具有单独定价的权利,不属于政府统一定价的范畴,价格通常也相对较高。“此次价格调整的平均降幅达到了17%。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相关药品的零售价大多早已低于即将实施的最高零售限价。”晏保刚说。
相对于医院,药店在药品销售中的价格优势更为明显。烟台医药商城姜瑞荣经理告诉记者,在涉及调整的药品中,约有1/3的品种和规格正在店内销售。经过初步的比对和统计,仅有极个别品种高于此次的最高零售限价。
■患者将得到长期实惠
对于此次最高零售限价调整的消化系统药品,晏保刚表示,53个品种的适应症主要集中在肝胆、胃肠类急慢性疾病,属于百姓日常使用率较高、服用周期较长的药品。“消化系统疾病大多为慢性病,因此调价将给百姓,特别是各类慢性病患者带来长期的实惠。”他说。
患有慢性胃溃疡的市民王进,长期要靠服用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缓解病症。通常他购买20mg*7规格的药品价格每盒65-70元左右,此次最高零售价为63.2元。王进每个月根据症状的轻重不同需要服用2-3盒,从下月起每月可节省近10元钱。“钱虽然不多,可是长期算下来也是笔不小的开支。”王进说。
■部分进价高于限价
尽管大多数药品售价低于最高零售限价,但对于部分售价较高的品种,医院、药店相关人士表示,将自行按照规定准时将超出限价的药品价格下调。
“在售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药品中,基本上也只是超出1元左右,例如一款单独定价的甘草酸二铵胶囊,一盒限价为17.1元,医院目前为每盒18元左右。”晏保刚说,“因此即使下调价格也不会有太多障碍,医院5月1日前肯定会将价格调整到位。”
然而从国家以往历次调整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情况来看,涉及调价的药品中难免会出现个别进价高于限价的。姜瑞荣表示,店内一款售价为31元的替普瑞酮胶囊最高限价为每盒29.6元,而这正好是药店进货的价格。
“药品零售企业很难做到零利润或亏本销售,因此这部分药品的价格下调还需要厂家下调出厂价格。”姜瑞荣说,“如果厂家坚持不降价,药店只能下架此类药品。不过从以往药品价格调整来看,这种情况还比较少见。”
晏保刚也表示,对于进价与限价“倒挂”的药品,医院首先会按照要求下调零售价格,然后再与配货商或厂商协调差价补偿,预计厂家基本会根据最高限价的变化,对出厂价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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