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3时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南大街西山加油站处,发现一辆车龄较老、车号为鲁FZ2851的凌志400正由东向西行驶,民警将该车拦停例行检查。经查,该车是1993年的车,前挡风玻璃上贴的年检标志是检验到2014年,但其行驶证却是检验到2011年,系“使用伪造的检验合格标志”,这一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该车未保交强险,将被处以2倍保费的罚款。
经查询,民警发现该车从2012年11月至今共有62次违法行为尚未处理,仅罚款就有9000多元,扣199分。就在当天,该车的真正车主也闻讯赶来,说该车已经五易其主,由于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随后隔三差五就会收到违法短信通知,心情忐忑,更害怕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会跟着受到牵连。
民警表示,眼下车辆更新换代速度相当快,有的车主只图车辆卖出去就可以,却忽视了车辆过户这一重要环节,导致车辆反复易主。而这位车主仅罚款就近万元、扣199分,这还是小事,如果真的发生了重特大交通事故,车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烟台交警二大队民警提醒各位车主,卖车时一定要记得办理过户手续。目前,该车司机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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