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杨诗星庞磊)“‘让该退出的退出,该进入的进入\’,从供应体系和保障制度层面确保保障房制度的公平与延续性,是烟台市保障房制度调整的主要目的。”昨日上午,市住建局总经济师刘健接受本报专访,为市民进一步解读保障房“去售为租”政策之变。“任何一项政策的变革,公平都是首要前提。”刘健表示,此前烟台市以经适房为主的保障房体系,因缺乏退出机制,难免存在有限的保障房资源被占用的现象。而且单纯靠政府斥巨资建设经适房,受制于财政资金等多重限制,难以迅速扩大保障房的覆盖面。“新政”实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机制后,保障房不再具有出售产权,无形中消除了利益空间,不符合保障条件群体想方设法钻空子、挤占公共资源的现状将大有改观。“新规从资金、房源和运营三方面完善了烟台市保障房体系,有利于保障房体系的良性运营、循环发展。”刘健介绍说,新规从“补砖头变为补人头”,变以往每年政府财政几亿规模的大投入为分散性小投入,减少了保障房政策受财政资金的影响;新规同时明确,今后中心区8万㎡以上的商品房项目需按5%比例配建公管保障性住房,让保障房房源有了稳定性来源。“比如,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管公房模式,巨大的管理、维修等负担只能靠财政背着,‘二次房改\’便是各地财政‘背不动\’后的无奈求变之举。”采访中,刘健透露,此前烟台市经适房为主、廉租房辅助的保障房模式下,保障房房租等收入仅占保障房运行体系全部费用的1/5,直接导致保障房后续管理等问题凸显。新规保障房租金与市场接轨,真正实现了保障房“坏了有人修、平常有人管”的良性循环。“此次新政,非烟台保障房政策的第一次调整,也非最后一次,”刘健说,“根据实施后的具体情况,和烟台市住房体系的发展,保障房政策也会适时根据新形势进行适当调整。”“保障房不是住房体系的根本,只是补充,商品房依然是住房体系的核心。”刘健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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