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宁巍YMG记者曲妍妮)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2016年山东省导游员IC卡年审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要求,2015年度烟台市导游人员年审及培训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导游IC卡的全市专职、社会导游员,均须参加2015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及培训。
2015年度烟台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采取培训考核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日起至4月20日,登录烟台旅游政务网“政务通知”栏目,或直接登录烟台导游网个人账号,按通知要求进行年审培训和资料准备。烟台导游网个人账号登录方式:输入用户名(导游证号)、密码(身份证号)确认登录,进入账号维护个人信息完成后,进行年审操作。
本次年审培训考核包括现场培训、网上培训和游记编撰三部分,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需同时参加并完成上述内容后,才能进行年审资料提交。现场理论培训将于2016年2月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要求请留意烟台导游网、烟台导游业务QQ群和微信通知。导游员登录“网上培训”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培训测试取得规定学分后,打印培训成绩单。按照《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全市导游人员参加往年度年审培训情况,本次年审培训各导游员需对照“年审名单”,按规定应取得的学分进行学习考核,所取得学分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通过年审。此外,导游员将2015年度带团和旅行过程中获得的美图、美景,或遇到的让人感动、难忘、触动心灵的经历,编撰、上传至烟台导游网“精彩游记”栏目。游记编撰需为导游员自身经历、自行编写,不得剽窃、抄袭,未上传或上传游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年审培训不合格。
培训考核部分全部完成后,递交年审申报材料,进行年审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导游员2015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和表彰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年审培训学习及考核情况等。考评工作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年审申报时间如下:2016年3月21日-4月9日,烟台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所属社会导游员年审申报;2016年4月10日-4月21日,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行社、蓬莱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导游员年审申报。
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地址:芝罘区朝阳街44号,咨询电话:12301、6632783。为适应电子政务信息化发展需求,烟台导游业务微信(微信号:yantaidaofu)和QQ群(群号:292486653,实名入群)已经开通,烟台导游网(dy.ytta.gov.cn)也开始试运行,请各单位组织广大导游员积极关注,相关导游业务信息将通过以上信息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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