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王文通讯员臧保东王建刚)跟别人学会了砸车玻璃盗窃的“技术”,他心里痒痒,借了辆面包车喝两瓶酒就出去偷。从2015年10月至12月底,20岁的牟平男子常某在烟台市牟平区、威海市初村镇等地用杀猪刀撬开玻璃盗窃的方式,疯狂作案39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但没有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姜格庄边防派出所抓获。
记者从姜格庄边防派出所了解到,常某今年20岁,自从跟人学会了砸车玻璃盗窃的“技术”,他便开始慢慢尝试,最多一次,一晚上作案9起。采访中记者得知,常某砸车玻璃盗窃前,通常会喝点酒,身上带着刀,一来砸车,二来防身。在盗窃时,常某经常会选择一些面包车,因为许多面包车的后备箱都没有上锁,轻轻一用力就抬了起来,方便他进入车内翻找东西。常某所偷来的都是香烟、手机充电器线、方向盘套以及现金等东西。“虽然不是特别值钱,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王建刚说。
目前,常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警方提醒,岁末年关,砸车玻璃案件多发,市民应提高警惕,不要侥幸在车里放置东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尹爱华刘桐彰YMG记者苗春雷)昨天记者从市普法办获悉,2015年度全市公务人员网上普法考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全市共有4万多名公务人员参加了...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