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了,很多消费者早在10月下旬就做好了“血拼”的准备。据统计,近年来烟台市“双十一”网购量连年增加,消费者在网购时常面临种种的风险。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就“双十一”如何放心购物给广大消费者来支招。
大网站购物也要仔细甄别
“购物网站的数量越来越多,我们建议消费者尽量优先选择知名的大型网购平台,但消费者也不要过于迷信这些大平台、大网站,它的商品质量未必就真的那么靠谱。”采访中,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姜黎明这样说道。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双十一”网购时,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信用等级较高的网站,这些网站的下方会有工商部门的“红盾”标志,即“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消费者可以查阅网站的基本情况和网站所有者情况。
但是,对于正规购物网站的商品也不可盲目购买,尤其是某些商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和该网站销售同种商品的商家相比也有巨大差距,这种商品可能会有问题,要谨慎购买。
遭遇价格欺诈应及时投诉
对于网店经营者而言,“双十一”要想多赚钱,在很大程度上比的就是谁家的价更低。各种打折、促销信息,铺天盖地而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虚假打折”是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了。
家住莱山区的市民孙彬告诉记者,今年她在淘宝网网购时就遇到一个商家玩“虚假打折”,幸亏及时发现,否则就花了冤枉钱了。孙女士说,她打算买一套化妆品,在网上搜索时发现有一家店提供一张100元的代金券,可用于购买该店的所有商品。孙女士选中了一款标价为132元的化妆品,使用这张代金券的话,实际只需花费32元。正当她要下单的时候,老公提醒她先别急,看看别人家有没有更合适的。这一查不要紧,孙女士赫然发现,原来同样的化妆品在别的网店售价竟然本来就是32元!这不是骗人是什么?姜黎明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容易被网店的打折信息所迷惑。一些不良商家以次充好、先提价再打折,这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保留相关证据,向网站平台或12315投诉。
“无理由退货”也有例外
“双十一”买到不满意的商品,按照2014年出台的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是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权”的。不过,时至今日,仍有有很多网店对这一规定置若罔闻。
11月1日晚,家住芝罘区的刘先生在淘宝网上参加某网上书店的“双十一促销活动”,购买了该店的基本图书,他注意到,在订单的下方有一行小字:“此商品为订阅类书籍,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网店的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姜黎明解释说,依据新《消法》,有几类商品是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分别是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显然,图书并不属于这几类商品。有的网店擅自扩大了不享受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提高退货门槛,变相地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可以投诉的。在网购下单前,一定要先看仔细商家有没有什么附加条款,诸如是否可以7日无理由退货、是否延期发货等。
保持理性的消费心态
往年“双十一”过后,各县市区消协组织都会接到不少网购投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网店经营者不够诚信,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待网购太过随意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看见低价就什么都顾不得了,生怕不买就吃亏,实际上很多消费者在‘双十一\’买的东西都是短时期内根本用不上的。”姜黎明说。
姜黎明认为,“消费也应该讲究科学二字,一个是指要安全消费,另一个就是指适度消费,不要盲目攀比,不要赶时髦,很多东西买了用不到,等到使用的时候,可能已经过了保质期或三包期,容易造成消费纠纷;或者是为了凑齐参加优惠活动的条件,随意去买,不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很容易吃亏上当,甚至对人身安全构成隐患。”YMG记者徐睿通讯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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