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王轶通讯员交警宣)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即日起,烟台市开始对“黄标车”进行区域限行。
据悉,“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达不到现行规定排放标准,但符合制造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2014年5月13日,烟台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明确规定:即日起,每日6时至22时,市区化工路、红旗南路以东,幸福北路以南,港城西大街、港城东大街、海天路以北,东至海边的区域内,除边界道路和环海路及烟台港区内道路以外,其余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猛增,汽车尾气对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有“马路吸尘器”之称的一线交警最有发言权。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汽车尾气污染实在是厉害,我们交警每天在路口执勤,常年呼吸汽车尾气,每当有车辆经过,都会留下一连串的尾气。尤其是没有达到环保检验的车辆经过时,浓烈的尾气呛得我们都睁不开眼睛,对空气的污染太大了。”
交警提醒,为了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资源,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们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请自觉遵守黄标车限行规定。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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