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孙朝军通讯员芝公宣摄影报道)政府公告具有严肃、庄重、权威的特点,然而,就有人为了一己私利,私自杜撰“公告”并张贴。日前,芝罘公安破获一起这样的案件,嫌疑人已经被行政拘留。
9月16日晚上,芝罘区文化宫西街及周边居民楼内出现杜撰的“政府征迁公告”20余份,但是“公告”上没有公章,这到底是谁干的?芝罘公安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治安大队联合侦查,成功锁定栾某、胡某两名可疑人员及车辆,民警架网蹲守,9月22日5时许,嫌疑人落网。
嫌疑人栾某交代,该因其哥哥位于文化宫西街x号的房产无人购买,便自行杜撰“政府征迁公告”,张贴在文化宫西街及周边居民楼楼道中,想借此让购买拆迁房的人看见,以使该房产能快速高价出售。栾某编辑虚假公告内容,并打印30余份。9月16日晚8时30分,栾某驾车来到芝罘区文化宫西街附近,用40元的价格雇佣拾荒人员胡某在周边张贴。胡某在文化宫西街及迎春巷10-19号,文化宫南街8-10号、20号,文化宫后街13-17号、81-86号,安乐胡同24、25号,仁里街46-48号等处张贴虚假征迁公告20余份。9月21日,栾某在文化宫西街30、31号楼洞里张贴虚假征迁公告2份,扰乱了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目前,芝罘公安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嫌疑人栾某、胡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五日的处罚。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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