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YMG记者侯召溪通讯员李广霞)普法宣传惠及千家万户,“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记者今天从市司法局获悉,“五五”期间烟台市通过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强化依法治理。推动了烟台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公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和谐稳定繁荣。
“这些年烟台市普法活动围绕发展和稳定两大主题,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有效增强了宣传教育效果,推动全社会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市司法局局长王洪涛表示。“法律五进”是指将法律送进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发挥重点对象独特的社会影响力和典型示范作用。
法律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养有效提升。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及烟台干部教育培训网自学等方式学习法律,五年来烟台市先后组织了有关行政复议、信访、国土、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农村产权制度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通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这五年烟台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十、百、千”活动的通知》
等文件,确保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今年,烟台市在少年宫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基地,并专门投资60余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设置展板,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现在全市很多的乡镇街建立了法制辅导站,村居建立了普法一条街和法制夜校,定期组织开展广场法制文艺演出活动。2006年以来,在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推动下,全市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80余次,发放资料160余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农村干部群众的守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区是城市的最小细胞,烟台市在全市各社区大力实施普法“六个一”工程,让社区居民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方便地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社区这一特殊群体的和谐稳定。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法律服务进千企”活动自去年以来规范理顺各类经济合同万余件,调处解决劳资纠纷8750起,外来工较多的企业设立了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2006年以来先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100余次。
在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的同时,烟台市普法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根据群众需求确定宣讲主题内容和形式,在全市推广蓬莱市“菜单式”普法模式;利用手机短信、报纸、电视等现代科技和大众传媒开辟普法新途径;借助相声、小品、快板书等法制文艺节目和通俗法律书籍增强宣传效果。同时,烟台市司法部门围绕中心大局,致力和谐稳定,依法治理工作全方位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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