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村”创建 培育“星级”农户
庆阳市文明委
庆阳地处甘肃东部,辖7县1区、116个乡镇。总土地面积2.7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2.68万,其中农村人口183.85万。截至2012年底,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30.2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产值752.2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64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29.96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62元。
近年来,庆阳市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服务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发展新文化、推进新风尚为主题,以建设文明和谐、幸福发展的美丽乡村为目标,大力开展“五村”创建,深入推动“星级”农户评选,努力为全市农村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五村”创建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从改善基础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入手,以“三有六个一”(三有:有村级图书室〈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科技培训室;六个一:一个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一个农民文体广场、一个农民文化大院、一批遵德守礼提示牌、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一套精神文明建设资料档案)为模式,大力开展“五村”创建,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一大批小康示范村、生态卫生村、文明村、科技村、文化村等,正逐步改善农村人的生活,农村文明程度得到极大提高。
庆阳市对200多个行政村精心规划,投资10亿多元,建成小康住宅示范点480多处。这些示范点通过改造农宅院落,积极实施“五通”(通自来水、通电、通公路、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工程,狠抓自来水、沼气池、乡村道路建设和 “五改”(改厕、改圈、改厨、改院、改水)工作,共建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3314处,建饮水安全工程51809处,整修乡村道路,乡村柏油路率达到90%。
生态卫生村以村庄绿化、美化、净化和硬化为主要内容,以 “四旁”和农村“五堆”治理为重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新建三沼综合利用示范点26处,建成沼气池15.966万座,在公路沿线、村级道路旁及乡村所在地栽植行道树50多万株,新建小游园320多处,草坪15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林110处,有力地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庆阳市制定下发了《全市农村精神文明示范点建设意见》,在全市1000多个行政村全部建起了融理论教育、科技培训、文化活动、图书阅览于一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并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新建村级办公用房12万平方米。通过开展“示范线”建设活动,以长庆桥—甜水和长庆桥—南梁为主线,深入推进“产业线、小康线、和谐线、生态线、平安线、文明线”建设,先后建成长庆桥村、西李村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在科技示范工作中,庆阳建立科技示范村380个,树立示范户38800户,推广科技示范点546个,示范园区260个。全市选派380名科技特派员到160个村组、28个园区和96户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利益共同体123个,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围绕科技村创建,庆阳市先后建成了宁县九龙川生态农业示范园、西峰彭原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庆城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等30多处大型大农业科技基地,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步伐。
文化村建设也是“五村”创建的重头戏,乡、村两级文化网络建设、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千台大戏送农村”等,广泛受到群众的喜爱。香包文化是庆阳重要的民俗文化,在文化村创建过程中,除了开展非遗和民俗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外,庆阳市在40个乡镇共建成香包生产基地65个,建成香包民俗文化产业专业村5个,从业人员2万多人,生产香包等民俗文化产品280多万件,产值达到2600多万元。
星级农户评选提升农民文明素质
在推进“五村”创建中,庆阳市以农民为核心,紧紧抓住“十星级文明农户”这一有效载体,大力开展评选宣传活动,努力培养素质型农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机制。庆阳市成立了由宣传、组织、纪检、政法、教育、体育、旅游、公安、住建、农业、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农村“星级文明农户”、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评选活动的领导,并制定出台《庆阳市“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标准》和《庆阳市“星级文明农户”评选管理办法》,将“十星”重新定位为“致富星、法纪星、公德星、志愿星、文教星、科技星、卫生星、孝悌星、新风星、和谐星”等新十星,完善和细化了评选量化指标,使评选工作有章可循。县、乡领导与星级农户加强联系,有效地使“星级文明农户”评选工作较好地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在一起。各村党支部、村民小组也将“星级文明农户”评选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加强对文明户的管理和监督。农村信用社制定出台《“十星级文明户”优先享受担保贷款办法》,积极参与到“星级文明农户”活动中,将创建活动与惠民信用贷款相结合,极大地鼓舞了农户的热情。截至去年,全市共发放“十星级文明户”信用贷款3.6亿元。
二是注重创建过程,全面增强“创建星级文明农户”的吸引力与感染力。严格把握“五个环节”,让创建的过程成为群众接受教育、得到提高的过程。一是自评自报。向农户印发统一的评选标准和“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活动申报表,农户对照标准,自我推荐,相互推荐。二是群众互评。在农户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公布,由群众评定,让群众在评议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和家庭的优点和不足。三是审核推荐。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群众的评议意见,先由村委会审核,再报乡镇会议确定,最后由县文明委审批。四是张榜公布。对初步确定的文明标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确实与标准不符的,进行复议,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引导和发挥群众对评选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五是命名表彰。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农户”命名表彰大会,对每个先进典型都颁发了奖牌,并进行物质奖励。
三是加强示范带动,不断扩大“星级文明农户”覆盖面。采取召开党团员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会、印发材料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星级文明农户”创建评选的意义,并积极参与进来。同时,精选全市100个十星级文明农户典型,成立宣讲团,巡回宣讲,教育和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这项活动,争当“星级文明农户”。目前,全市评选星级以上农户38032户,十星级农户25538户,“星级文明农户”评选示范村达到57个、示范户达到9084户。
长效机制形成共创共建合力
庆阳市始终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布局,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扶贫攻坚相结合,与双联行动相结合,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线八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双联示范村精神文明创建的意见》。在县区每年与乡镇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专门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整体工作位次。制定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设立单项奖,重点考核、重点奖惩,保证了县区、乡镇和村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中,庆阳市全面落实定期议事制、划片包干制、季度督查通报制和乡镇村组自查制,有力地促进了面上工作的开展。全市制定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也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任务、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成立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真正做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市财政逐年增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全力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县区、各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牢牢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精心组织,分头实施,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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