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叶晓姝 报道 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松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贷款申请人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这是记者近日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得的消息。
■ 提高贷款额度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5月4日印放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贷款申请人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
此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翠屏区范围内,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申请人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翠屏区范围以外的区县,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申请人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近期,公积金贷款政策松绑已在全国多个城市陆续实施。
■ 放宽贷款条件
《通知》除提高了贷款额度外,还放宽了贷款条件。《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家庭成员没有任何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缴存职工家庭成员有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可申请住房贷款的购房建筑面积,由不超过180平方米调整为不超过240平方米(含)。
■ 连连“松绑”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出台了多次优惠政策,不但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门槛”,同时也为缴存职工连连“松绑”:
2014年11月22日起,将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下调至4.25%。
2015年3月30日起,在10年内申请第3次公积金贷款也可执行首套贷政策。
4月1日起,宜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月13日起,落实首套房首付最低2成、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可在户籍所在地购房政策。
5月4日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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