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三个朋友一起到城区一家牛排店聚餐,其中一人的牛排里发现疑似虫状物。因店方只免单,对三人提出的赔偿等要求不能认同,双方发生争执,消费者方于25日上午向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昨(26)日,记者从翠屏区食药监局执法大队了解到,疑似虫状物应该是牛筋,会向消费者就对店方的检查等情况作一个反馈;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可提供相关证据重新鉴定,也可走司法程序解决。
消费者:
牛排里有虫?
肖女士和两个朋友于24日下午6时许相约来到宜宾老城区民主路太平洋影都内的一家牛排海鲜自助店聚餐。三人各自点了一份牛排,并特别叮嘱服务员要“全熟”。牛排端上桌后,肖女士一边和朋友说话,一边很快就将自己点的牛排吃完。她的另外两个朋友吃得较慢,用餐刀细细将牛排切碎。“啊!有虫!”突然,朋友发出尖叫。
三个人再仔细一看,餐盘里的牛排中间,有成年人小拇指那么长的一根线状物,白色的。肖女士拿来餐刀想切开来看,可是切不动。
肖女士叫来店长王中正,说明了情况。王中正仔细看了牛排,表示可以为肖女士三人免单。肖女士提出,如果她们三人回家发生腹泻怎么办?以后身体里长出寄生虫该店能否负责?肖女士等人因此提出赔偿要求,并让三人前往医院进行检查。
王中正通过电话请示该店负责人后表示,只能为肖女士三人免单,店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肖女士等不同意,双方发生言语争执。而王中正竟然当着他们三人的面,将餐盘里的疑似虫状物吞了下去。这让肖女士等人感到非常恶心,“这种态度对待消费者,太不应该了”。
店方:
不是虫 吞下是被逼的
25日中午,记者来到该牛排海鲜自助店,负责人蒲先生说,当时肖女士等人说牛排有“虫”时,他上前查看,“按了下、掐了下,是硬的。如果是虫,经过高温,应该是软的,会弯曲。”蒲先生提出质疑,他认为该疑似虫状物是牛筋。
肖女士三人并不认可,提出要店方赔偿餐费的20倍作为精神损失费。“那根本不是虫,我凭啥子要赔偿?”蒲先生说。
对于肖女士一方说店方不愿让他们到医院检查,蒲先生表示,“是我们一再要求他们去医院检查,并陪同去的。”而吞食疑似虫状物,也不是店长王中正主动的,而是肖女士方逼的。
店长王中正说,当时肖女士三人指着疑似虫状物对他说,“你说不是虫,那你就把它吃了,那就算了。”王中正认为那是牛筋,吃了也不会怎样,于是就当着他们的面吃了。
区食药监局:
是牛筋 会向消费者反馈检查情况
昨日,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5日上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牛排海鲜自助店对其库房、库存牛排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来货票据、检疫检验合格证等都进行了检查,都是合法的。在查看了消费者拍摄的疑似虫状物照片,现场查看牛排完整制作过程、咨询了畜牧局专业人士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认为,该疑似虫状物应是牛筋,“杀牛采用电击,电击时牛产生肌肉痉挛导致血管硬化,经过烹制后,血管就与牛肉脱离开了。”该负责人说,他们会向消费者一方反馈检查的真实情况,如果消费者不认可这一认定,可提供相关证据重新鉴定,也可起诉走司法程序。
晚报记者 胡雪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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