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还没有办理牌照的电动车车主们注意了,从6月1日起,宜宾交警部门将开始对还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据宜宾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四川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了。
昨(3)日,宜宾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对无牌上路电动车、违法载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处罚。
■交警上街检查电动车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宜宾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先后来到老城区、江北、南岸等地进行检查。在老城区大观楼十字路口处,四五名交警正在检查来往的电动车。很快就有八九辆无牌电动车经过,交警上前作上牌宣传,对骑车者予以口头警告。
在上江北检查点,交警还发现一些市民穿拖鞋驾车、电动车载人以及用电动车运送超宽超长的物件,交警当即给予制止。“看来这次是动真资格了,办牌照不能再拖了”在南岸民航检查点,一名罗姓车主说,自己是去年购买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自宜宾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以来,一直没有时间前去办理登记手续。他表示,自己一定在这周内前去办理登记手续。
交警检查中,不少市民说:“是该管管了,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载人、闯红灯这些行为随处可见,不仅影响城市面貌,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6月1日至30日为集中查处阶段,从7月1日起将进入长效整治阶段。同时,加强对辖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管控,严禁其上路行驶;凡发现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予以扣留。
■无牌照上路行驶 将被罚款30元
据了解,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8月31日前,将完成市民于6月1日前购买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和6月1日(含6月1日)后购买的纳入四川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从4月10日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以来,截至昨日上午,翠屏区范围内已经有4.5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牌照。“如果还没有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的,请抓紧了,因为从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四川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了。”该负责人提醒说。
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罚金30元;非机动车违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处罚金30元;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罚金3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处罚金30元;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处罚金3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处罚金50元(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处罚金30元,并扣留非机动车。
晚报记者 车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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