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江华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社区)干部官不大,但管的事儿却不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村(社区)基层组织还是“火车头”。
宜宾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差异化增长机制,并拓宽基层干部成长空间,让他们既有干头也有奔头。
■基薪加绩效
为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宜宾在试点基础上,从2015年起,在按省委规定标准兑现村(社区)干部报酬基础上,新增投入5000余万元,按村干部人均不低于300元/月、社区干部人均不低于400元/月标准配套绩效报酬,并根据考核结果差异兑现,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市区县坚持以宏观指导、政策引导为主,紧扣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确立考核共性指标,且只对考核方式、绩效兑现比例等提出总体要求,特别是明确基层党组织建设占比不低于40%、民主测评占比不低于30%,引导村(社区)干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发展抓服务上来。
年初,村(社区)可在乡镇(街道)下达的目标任务外申报自主加分项目,经审定后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考核,年底根据完成情况相应折合加减分值计入组织考评分,给予村(社区)自主创新空间。
■多维度考核
宜宾坚持组织考评与民主测评并重,多维度考核村(社区)干部实绩。
组织考评考准干部实绩。把“两委”班子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个人考核中组织考核得分依据,对班子考核为后进等次的,干部个人不能评定一等奖。同时,由乡镇纪委组织群众义务监督员成立监督小组,对村(社区)干部工作和考核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平时不想干得好、年底只要跑一跑”的做法。
民主测评考出群众公认。将群众评价作为干部考核的硬指标,明确要求占比30%以上。参评人员包括联系村(社区)干部、全体党员、村(居)民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一般群众代表等。民主测评后,考评组还将抽选不少于30%的测评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两委”班子及干部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表现。
全程纪实考准一贯表现。推行村(社区)干部工作纪实制度,全程记录干部遵规守纪、资料报送、投诉举报等日常工作情况,特别是明确要求村干部必须轮流值班,社区干部必须工作日错时上班、节假日轮流值班,执行不力者实行扣分制。
■干好有奔头
一心为民、干在实处者,干部面子上有光,待遇上更优越;软懒散庸、碌碌无为者,干部颜面扫地,还将被淘汰。
根据基层干部个人综合考核得分,按照20%、60%、20%左右比例分类确定一、二、三等奖,各等次间绩效报酬比例差不低于20%,对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绩效报酬,村(社区)干部间收入差距最高可达6000元/年。
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目标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将承诺目标未完成作为考核不合格的“红线”之一,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实施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排名末位的干部免职或责令辞职。
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表彰、任用的重要依据,面向村(社区)的表彰和推荐,一律从绩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单位、个人中产生。对考核为三等奖和不合格的村(社区)干部,原则上不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不推荐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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