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名苑各位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宜宾市东方名苑位于宜宾市南岸东区C-1-2-2地块内,建设单位是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方案于2010年6月获得审批(宜规建函[2010]363号)。目前,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该项目经依法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现由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对调整情况进行公示(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ybghj.gov.cn/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栏),媒体公示发布期为2016年5月20日- 5月27日。调整内容:项目2号、3号楼进行设计调整,增加商业面积,增加地下车库以及地下商业,重新设计绿地总平面。(详见附属总平面及效果图)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2号楼楼层由26层调整为23层,3号楼由29层调整为24层;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50428平方米调整为45912平方米,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由2036平方米调整为6725平方米。
(二)地下增设地下商业及部分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8941平方米调整为36848平方米;停车位由285辆调整为368辆。
(三)总平面绿地设计进行调整,绿地率减少部分乔木栽植,保持绿地率30%不变。
备注:调整范围涉及整个东方名苑小区,虽根据开发企业提供资料显示该项目1号楼已完成验收并交房,部分房屋尚未开始土地征收,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16年6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宜宾市城乡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附: 调整方案总平以及效果图。
详见网址:http://www.ybghj.gov.cn/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栏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地址:宜宾市市委党校内邮编:644000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建筑规划科 联系人:姜军韩笑联系电话:8220728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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