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的整治对象为机动车(包括两轮摩托车)、电动车。
二、专项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内容为: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2、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3、机动车、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4、电动车违反规定载物(比如:加装雨蓬);5、电动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三、在专项整治期间,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四、相关处罚依据见附表。
本通告自2016年6月3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翠屏区人民政府 宜宾市公安局
宜宾市城管执法局 宜宾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2016年5月31日
新闻推荐
晚报讯宜宾凤凰外国语学校美术组经过四周时间的精心组织和筹备,于近日举办了庆“六一”学生席子画及手工展览活动。本次活动以“一双巧手,一抹色彩”为主题,真实地展示出了该校学生的艺术水平和绘画...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