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钟维聪)近日,翠屏区思坡镇的马某和叙州区龙池乡的曹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非法电鱼才六两,就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
马某和曹某均只有小学文化,在叙州区喜捷镇街上一家铝合金门店上班。几个月前,马某花了1000元在城区买了一套电鱼工具。今年4月9日晚上,马某下班后,邀约曹某去电鱼。他们携带电鱼工具来到喜捷镇一条溪流电鱼,刚电鱼不久,便被叙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挡获。经称重量,二人电的鱼重量为6两。
5月20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马某和曹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了禁用的工具,而且正值禁渔期,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涝水产品罪。考虑到马某和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便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当庭宣判后,马某和曹某被送叙州区看守所羁押。马某和曹某十分后悔,后悔没有学法,后悔自己的侥幸。
新闻推荐
晚报讯“机器安装好后,堆积在地里的秸秆立即粉碎、压缩、打包,送到区农业农村局帮我们联系的永兴镇一家有机肥料厂。”近日...
宜宾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