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玉东新区工委,各开发园区工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
卢涛,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广西北流市人,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卢涛同志199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年分配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因长期工作劳累过度,身患重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5月5日不幸去世,年仅44岁。
卢涛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在21年职业生涯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用自己满腔的热忱和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践行着新时期一个合格党员的要求,忠于宪法和法律,热爱审判事业,恪尽职守,鞠躬尽瘁,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推动法治玉林建设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和宝贵生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21年来,共审理了2000多件案件,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是当代一线办案和基层法官的一个缩影,是玉林市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他的先进事迹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和借鉴。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卢涛同志学习的活动。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因长期工作劳累过度,身患重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5月5日不幸去世,年仅44岁。
卢涛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在21年职业生涯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用自己满腔的热忱和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践行着新时期一个合格党员的要求,忠于宪法和法律,热爱审判事业,恪尽职守,鞠躬尽瘁,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推动法治玉林建设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和宝贵生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21年来,共审理了2000多件案件,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是当代一线办案和基层法官的一个缩影,是玉林市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他的先进事迹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和借鉴。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卢涛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向卢涛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忠于事业、甘于奉献的坚定信念
卢涛同志从大学毕业后,怀揣着崇高的法律信仰,积极投身到审判事业上。他积极主动承办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勇敢地担起了“排头兵”的重担,所办的案件质量好、效率高,是玉林市法院系统审理金融、企业、破产等民商事案件的行家里手,是大家公认的“办案能手”。2008年雪灾期间,为维护案件中一家重点企业的合法权益,卢涛同志冒着风雪,从重庆到郑州,再从郑州转战到北京、包头、宜春,十多天日夜兼程、连续作战地开展股权查封,及时给企业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在病危弥留之际,卢涛同志仍牵挂审判工作,在床头一边放着止痛药,一边放着刚作完批注的法律书籍,为即将开展的新审判工作进行谋划。学习卢涛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工作上全力拼搏奉献。
二、向卢涛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奋斗精神
卢涛同志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心系百姓,情牵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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