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李珍)自今年初“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玉林市环保系统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敢于碰硬,连出重拳,查处了一系列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今年2月,博白县环保局对博白县宏宇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该公司因长期未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有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被博白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治,并查封涉案设施、设备,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区首例环境违法查封案件。
博白县宏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于今年5月被查处。经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自治区环保厅、玉林市环保局联合执法、监测,该公司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博白县环保局于5月19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查封涉案设施、设备。鉴于涉嫌环境犯罪,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4月,福绵区环保局对福绵区郑常非法服装水洗厂未批先建、违法排污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停止建设,处以罚款30万元。经调查,该厂未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未建成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该项目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投产,非法从事服装水洗加工、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目前,案件因涉嫌环境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北流春辉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玉林市朗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玉林市中纺服装水洗厂等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
(相关报道详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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