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陈潇璇 卢茂青)近日,陆川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混凝土纠纷案件,为消费者蔡某挽回经济损失28000元。
蔡某于4月20日在陆川县某混凝土公司以每立方300元购买了53立方混凝土进行了第二层水泥棚(包送、包灌浆),通过洒水养护,发现棚面出现渗水现象,怀疑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经销商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经销商认为不是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该是养护方面出现问题,不同意赔偿。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蔡某投诉至陆川县工商局,请求工商部门帮忙调解。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经过实地察看,发现情况属实,于是多次向经销商反映有关情况,在双方都不愿意将混凝土送到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消费者与经销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8000元给消费者蔡某,双方对此无异议。
在此,陆川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水泥等建筑材料时要选择信誉好的建筑材料生产厂家;要认真查看厂家或销售商的相关资质证书并索要购货发票;注意查看建筑材料包装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等信息。对建筑材料要进行留样保存,使用建筑材料出现问题后,尽快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否则超过投诉时效难以取证。
新闻推荐
...
陆川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陆川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