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李晓宁
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居住环境、提高舒适性、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有力措施,对节约能源和合理利用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人们工作环境和生活居住环境的改善,对热舒适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冬季供热采暖和夏季空调降温,建筑耗能量急剧增加,不但加重了单位和居民及财政的负担,而且也造成了大气污染,影响环境质量,所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迫在眉睫。
榆林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1、群众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高
一是榆林市目前仍是传统的供热体制,采用按面积收取暖气费,用户的用热量和经济效益无关,特别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节能改造与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不配套,改造后对保暖效果和供热成本没有太大影响,因而“节能不节钱”,群众对改造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既有建筑产权形式多、结构类型复杂、改造标准不统一,并且受供暖形式、房屋朝向和方位、室内装饰等影响,导致改造成本不同、效益不同、用户意愿不同;三是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不明确,群众有顾虑,担心补贴资金不到位。然而部分从已经改造的项目中得到感受和实惠的单位和群众,对节能改造的认识比较充分,积极性也比较高。
榆林市文昌房地产公司2006年竣工的“荟景名苑”小区,在施工中只在北外墙和山墙增加外墙保温,结果表明该小区比2005年前竣工未加保温系统的“荟景家园”小区节能效果明显,文昌集团公司感受颇深,所以于2008年积极主动对办公楼进行了节能改造,并得到省财政资金扶持,2010年对8万平方米的荟景家园小区也进行了改造;榆林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对本单位航宇路住宅小区进行了改造(也得到省财政资金补贴),在原砖混结构的37外墙上,增加8cm聚苯板薄抹灰保温系统,加之外窗是双层
铝合金窗,小区采用天然气锅炉供暖,去年冬天用气量下降近一半,因此,市自来水公司2009年主动对本公司办公楼、青山路住宅小区、秦庄梁住宅小区也进行了改造。
2、既有建筑的基础数据不清
目前,全市的既有建筑存量、建成时间、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底子不清。2008年底,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安排部署在2009年开展既有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摸底调查工作,由于从未做过此项调查工作,各县区有及有关部门对既有建设规模、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等,均没有任何的统计数据,加之人力和财力有限,摸底调查工作进展缓慢。由于基础数据缺乏,底子不清,节能改造的计划制定、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面临困难。由于没有明确的改造计划,就每年省上下达的3.5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也难以落实。
3、改造资金筹措困难,财政资金扶持不力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成本高、收益慢的问题,仅仅依靠市场化手段是不够的,财政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非常必要,目前,政府投资占主导仍是比较可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在的模式。虽然近几年省财政对各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行补贴,并且补贴额度逐年增加,但由于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缺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县区和单位、群众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另外,对于地方财政来讲,既有建筑数量庞大,财政支出面临重大压力,特别是南部贫困县财政,很难配套相应资金,有限财力与庞大社会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每年3万多平方米的示范项目尚可勉强推行,若大规模推广,则资金配套问题就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系统工程,具体实施涉及供热系统改造、供热计量改造、围护结构改造、检测验收、能耗统计等,同时涉及发改、建设规划、城市建设、房管、财政等诸多部门,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配合,是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榆林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起步开展并逐步规范,但相关部门之间还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工作的管理机制,基本
是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一个单位在宣传、调研、协调此项工作,工作推进艰难。同时,随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市场也逐渐形成,但榆林市目前对承担改造的施工企业、节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管理等,并未依法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既有建筑节能市场存在低价、压价等无序竞争,改造质量难以保证。
1、科学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
榆林市既有建筑数量巨大,改造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复杂过程,必须有计划、按步骤推进。为此,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导向,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以点带面,由易到难,逐步推进。
由政府牵头,建筑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增加财力和人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建筑年代、规模、结构类型、用能系统、能耗指标等,经过统计分析,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编制节能改造规划,合理安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确定重点改造区域及项目。
2、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政府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责,成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进一步加强节能改造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于享受政府资金补贴的改造项目,必须经过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的审查,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同时,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加强节能改造施工质量管理,严把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场复检关,改造项目经过节能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验收。
3、建立经济激励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应加
大市场化运作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节能改造资金充足。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改造费用,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体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改造费用由政府和产权人共同承担。市、县区政府作为节能改造的主导力量,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奖励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要设置专项资金,业主作为直接受益者,也应积极承担一些资金。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制定经济激励政策,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多元投入,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4、完善配套措施,提升改造质量。
当前开展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外围护结构保温、室内供热系统及热计量装置改造。所以要加快推进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配套的供热体制改革。依照目前按建筑面积分摊供热费用的方式,用户用热多少与付费无关,因此很少关注供热的能耗问题。施行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收费就需要实现谁用热、谁交费,多用热、多交费,节能建筑物的能耗少,运行费用低,因此用户交费也少,从而使用户切实感到节能建筑的优越性,进而把推行建筑节能变为广大用户的自觉行动。因此,榆林市必须要尽快启动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研究制定供热采暖按热计量收费政策及实施方案,制定合理的热价管理和收费办法,实行分户计量,使产热、供热和用热各方都能从节能中获得经济效益,推动建筑节能良性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形成。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节能氛围
通过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及建筑节能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意义、建筑节能投入产出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强化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同时,以成功的改造案例为示范,主动为业主算好经济账,提高群众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并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推广节能建筑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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