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第三届榆林好人评选启动现场华商报记者 王佳 摄
华商报讯(记者 张云飞 王佳)5月6日,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由榆林市文明办组织的,第三届榆林好人评选启动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第二十二场在榆林星元小学举行,希望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能在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
本届评选设立16个奖项
在会上,陕西省第三届道德模范、陕西三叠纪矿业公司董事长、榆林市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出资人方光玉首先致辞,他讲述了自己富而思源、以感恩之心回报社会的道德故事。榆林星元小学美德少年王艺学结合学校“日行一善”和自己的成长发言,现场4000人集体宣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悉,第三届榆林好人评选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2015年4月15日-5月30日),第二阶段初选公示(2015年6月1日—9月30日),第三阶段表彰奖励(2015年10月1日—11月10日),第四阶段交流互动(2015年11月11日—12月31日)。
榆林好人评选奖项设立“美德少年”、“美德教师”、“美德家长”、“当代活雷锋和优秀志愿者”、“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城管”、“最美导游、游客”、“最美工人(含矿工、石油工人、农民工、环卫工等)”、“最美司机(含出租、公交、长途客运、公务车等)”、“最美村官”、“最美老人”、“诚信商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16个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10-20名,同时设立提名奖若干。
“榆林好人”已成金字招牌
近年来,榆林市有7人和1个团队荣登“中国好人”榜。11人和2人当选榆林市第五届道德模范,180人和1个志愿服务队当选第三届“榆林好人”,12人(组)当选感动榆林年度人物。
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陈宁在会议上指出,2013年3月,方光玉出资1000万元设立了“方光玉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开展“榆林好人”评选活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培育,初步建立起了“寻找、评选、褒奖、培育、帮扶、争做好人”的工作机制。“古城榆林好人多,好人好事在身边”已成为榆林市的一块金字招牌,“争做榆林好人,讲好榆林故事,弘扬文明新风”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来自基层,服务群众,又感染着身边的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真善美的鲜活榜样,传播了崇德向善的价值观。”陈宁说,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使榆林好人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法治的幸福榆林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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