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圣都乐园华商报记者 李敏 摄
华商报讯(记者 李敏)近日,承租圣都乐园游乐设施的商家反映称,圣都乐园管理方除了收取管理费和税费以外,每月还向商家收取一笔名为“分摊招待费”的费用,并称这笔钱是用于招待相关部门和领导。
承租商向管理方缴纳的费用招待费占了一半
投资两亿多元的榆林市大型主题游乐园—圣都乐园自去年“十一”开业以来生意异常火爆,该游乐场占地近50亩,号称西北地区最大的陆上主题乐园。游乐园内20多项游乐设施大多数由个人承租,承租商家每年向圣都乐园管理方缴纳租赁费、管理费以及税费。而据商户称,除了这些正常费用外,管理方还每月向承租商收取“分摊招待费”。
“招待费每月不固定,自从开业以来一直在增长,到现在已经达到营业额的15%左右。”承租圣都乐园游乐设施“自控飞机”的黄女士称,管理方每月公布一次招待费总额,有时几十万有时上百万,然后让每个承租商按比例分摊,但从来不向承租商公布招待费的用处和使用细则,只称是为了保证游乐园正常运行,用于招待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华商报记者随后向圣都乐园多个承租商家核实,均证实了管理方收取“招待费”一事。“因为生意好,大家也不在意管理方多收点钱,可是这招待费越来越多也成了我们的负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承租商坦言,包括租赁费、管理费、税费在内,他们每月要向圣都乐园管理方缴纳20%以上的营业额,这其中一半是招待费,所谓的招待费已经比管理费和税费加起来还要多。
常有“免费游客”来玩 承租商称生意受影响
此外,多名承租商家还称,自从圣都乐园开园以来,不断有管理方引荐的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游乐场免费游玩。“少则三四人,多则数十人,几乎所有的承租商都接待过这些‘免费游客\’。”一名承租商表示,这些人来了不仅免费,还不排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意。
据黄女士称,她承租的“自控飞机”是游乐园比较冷门的项目,营业额几乎是游乐园内最低的。尽管如此,加上冬季休园时间,她每月营业额平均也在15万元左右,而平均每月缴纳的招待费就有1.5万元。
据了解,由于承租商不断质疑,游乐园管理方已经从今年5月起将“招待费”改名为“公办费”,但数额却没有变化。
园方:招待费用于补贴支出及招待亲戚朋友
2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圣都乐园,而面对华商报记者采访,工作人员除了指责黄女士不遵守游乐园管理制度以外,对于招待费一事闭口不谈。黄女士称,自从她对招待费提出异议后,游乐园管理方已经多次将她的设备停运,并试图解除还未到期的租赁合同。
对此,圣都乐园董事长张伟称,黄女士之所以举报游乐园管理方是因为其多次违反游乐园规章制度,拒不履行园方要求更换合同。“游乐园每年维护费用达600多万,目前甚至处于亏本的边缘,收取的管理费根本不够游乐园的正常维护,乐园所收的招待费一部分是在补贴游乐园的其他支出。”张伟称,另一部分招待费确实用在了招待上,只不过招待的不是领导,而是亲戚朋友。而对于承租商所称有人免费游玩一事,张伟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朋友来了免费玩玩也属正常。
合同中设“招待费”是否合理 物价局称无权介入
根据黄女士与圣都乐园游乐场签订的游乐设备租赁合同显示,黄女士需按照收入的6%向游乐场管理方交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税费、经营宣传、活动策划、安保、卫生等。除此之外,并没有提到其他收费项目,更没有“招待费”的说法。“就因为合同中没有到其他收费,甚至将税费也包含在了管理费中,所以他们就要求更换合同,但我之前签订的合同期限是5年,现在没有到期,我自然拒绝更换合同。”黄女士称,园方要求改签的合同,不仅增加了租赁费,缩短了租赁时间,甚至把税费和所谓的“招待费”也写进了合同,这是她无法接受的。
“已经签订的合同是临时合同,不仅缺少必要内容,部分条款也无效,我们曾多次要求黄女士重新签订正式合同,但她始终置之不理。”圣都乐园管理方称,7月9日,他们曾给黄女士下达通知要求改签合同,但至今没有得到回复。
对此,榆林市住建局于21日下午出面协调黄女士和游乐场之间的矛盾,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而对于新改签的合同中设置的“招待费”一项是否合理,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榆林市物价局。对此,榆林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游乐园的收费问题属于市场调节范围之内,物价部门没有权力介入此事。
榆林市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四东表示,任何更改合同的行为都要经过签订合同双方同意能才履行,单方面更改合同是无效的。同时,作为公众娱乐设施,游乐场管理方向租赁商收取的费用也应该受到监管部门监管,并不是其随心所欲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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