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召开。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关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的问题已获得自治区物价部门的批复。9月1日起,玉林市居民用水及非居民用水的价格均将调整。
今年9月起 第一阶梯居民用水价格调为1.88元/m3
批复文件显示,此次主要是针对居民生活用水、趸售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以及特种用水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5年9月1日开始,直至2018年3月1日。
目前玉林市阶梯水价为: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m3/户的水价为1.53元/m3;第二阶梯,月用水量>第一阶梯水量部分的水价为2.3元/m3。这个价格自上一次涨价(2009年召开自来水听证会,2012年进行调整)后就一直没有再升价。
9月起调整水价后,第一阶梯(居民月用水量≤28m3)水价为1.88元/m3;第二阶梯(居民的月用水量>28m3,并且≤40m3)水价也将调整为2.82元/立方米。此外,玉林市将新增第三阶梯水价,即居民每月用水量>40m3则属于第三阶梯水价,收费标准为3.76元/m3。
为保证供水价格调整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城区五保户、低保户均按调价前的水价执行。
2018年3月起 第一阶梯居民用水价格调为2.30元/m3
2018年3月1日起,水价调整将进入第二阶段。根据批复文件,第一阶梯水价将由1.88元/m3调整到2.30元/m3,第二阶梯水价由2.82元/m3调整到3.45元/m3,第三阶梯水价由3.76元/m3调整到4.60元/m3。
据了解,居民生活用水的总价格计算方式为,一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7m3/人计。每户人口不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28m3但不超过40m3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40m3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7m3×核实人数)但不超过(10m3×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10m3×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非居民生活用水9月起调整为2.44元/m3
新的水价调整方案还对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了新的调整。
自今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提高至2.44元/m3;而从2018年3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将再由2.44元/m3调整至2.99元/m3。
同时,特种用水和趸售用水的价格也将分别调整为3.67元/m3、1.73元/m3;而从2018年3月1日起,特种用水和趸售用水的价格还将调整为4.49元/m3、2.12元/m3。此外,各类水价还要按政策规定另行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记者陈秋萍 陶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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