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玉林新闻 > 正文

与子公司签约总公司无需担责

来源:玉林晚报 2015-09-02 19:32   https://www.yybnet.net/

2014年11月,杨女士花了2万元购买了广西某投资公司玉林子公司的20股股份,并签订了股权认购书,认购书上约定了股金分红及违约金问题。

合同签订后,子公司未给杨女士分红,杨女士多次追索未果,迫于无奈,于2015年1月与该子公司解除股权认购。双方约定在1月底前子公司退还股金并支付两个月的股金分红款800元。

合同解除后,子公司仍然不愿意支付股金、分红给杨女士。为此,杨女士只好将子公司及总公司一起诉至法院。杨女士认为,当初股金是转账至总公司公司账号,总公司与子公司属于同一主体,总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子开庭时,子公司及总公司均没露脸。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西某投资公司玉林子公司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退还股金及分红,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是,杨女士与广西某投资公司没有合同关系,杨女士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因此,广西某投资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法官提醒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独立经营管理的责任。因此,投资者要注意,在签约时应谨慎而行,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江滨公园安装近百生态垃圾桶

...

玉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玉林这个家。

相关新闻:
观看阅兵式直播2015-09-04 19:26
猜你喜欢:
评论:(与子公司签约总公司无需担责)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