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余额不足时,不仅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目前,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结合柳州市实际,对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为此,该中心副主任高为恒对相关新政进行了解读。
新政一:购房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
缴存职工购、建住房,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购、建住房实际支付的价款,提取时除提供购、建住房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异地缴存职工购、建住房,其在柳州缴存的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另外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
【解读】按照以前的政策,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只允许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新的办法实施后,不仅可以提取配偶的,也可以同时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只需经其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即可。根据这个办法,若小两口准备买房结婚,完全可以通过提取岳父母、公公婆婆的公积金来缓解购房压力。
新政二: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套数的限制
职工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 、建房款或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偿还购、建多套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每年合并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
【解读】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今,二胎时代已经到来,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三:月还款额上限提高到60%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 ,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 ,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桂劳社发[2003]14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
【解读】按照以前的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每月还款额度来定,公积金的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如某职工每月收入10000元,按以前在保证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情况下,他每月最高只可还款5000元。新的办法实施后,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他每月可以最高还款6000元,还款额度的提高也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了借款人的购房需求。
新政四:全国联网全面实行异地贷款
10月8日起 ,广西同步接入全国异地贷款系统。外地就业的缴存职工在柳州市范围购买住房的 ,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贷款记录证明以及最近6个月的缴存记录。异地缴存人申请借款时须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借款人授权书》 ,如异地贷款出现逾期 ,同意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暂停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提取公积金 ,并协助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划扣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公积金 ,用于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解读】如在柳州工作的小陈想回老家玉林买房,可按玉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玉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要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给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样,若柳州的市民想在北京或上海购买一套房子,也只需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北京或上海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
日报记者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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