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榆林市诚信“红黑榜”第三次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3日又公布了79个‘老赖’名单,明年起市安监局还要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这两天榆林市民朋友圈再次被刷爆。说起“诚信红黑榜”,多数市民都竖起大拇指连声叫好。
2014年,榆林市全面启动“诚信榆林”建设工作,将2015年定为“诚信榆林基础建设年”,着力构建“诚信建设”联合奖惩机制。在一年的时间内,已经形成“诚实守信处处受益、违法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为榆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打下重要的基础。
打破壁垒38个部门单位联合惩戒失信
“榆林人有践诺守信的优良传统,可前几年部分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陷入信贷危机,个别违法失信老赖的出现更是严重践踏了市场经济的诚信原则,给榆林的社会信用体系造成巨大冲击。”榆林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重塑榆林人民践诺守信的优良传统,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榆林市委、市政府2014年11月正式启动“诚信榆林”建设。
2015年4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商、质检、食药监、税务等38家诚信榆林建设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榆林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明确了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的多项具体措施,包括取消有关申请资格,暂缓办理资质资格审核和行政许可手续;不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限制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严格限制用地和新增项目审批等。
“根据《备忘录》要求,38家成员单位中任何一家,如果有需要发布的‘红黑榜’内容,随时可以和榆林市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姬跃飞表示,“另外37家单位将积极配合,共同构建诚信,打击失信。使企业和个人无论在哪一个行业失信,都会受到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让失信人如同过街老鼠寸步难行。”
此外,为使企业和个人珍惜诚信,享受守信带来的好处,在突出失信惩戒的同时,《备忘录》也规定了守信激励措施,包括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格审查、安排和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等。
建立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
根据《备忘录》的有关要求,榆林市建立了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恪守诚信的“红名单”、失信违法的“黑名单”,并逐步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
2015年4月23日、9月7日、12月23日,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市委外宣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安监局等召开三次榆林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依法公开发布了三批25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两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涉案总标的达5亿多元,依法公开发布了58家诚信纳税企业“红名单”、26家失信纳税企业“黑名单”以及奖惩措施。
据榆林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高原介绍,诚信“红黑榜”发布后,各合作单位立即采取联动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交通、融资、投资、置产、出境、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限制或禁止,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生活、舆论等多层面、多角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失信人员受到极大的震慑,部分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全部或部分履行了义务,截至10月31日,共27案3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履行的案件总标的3478万元,其他失信被执行人正积极联系市、县两级法院,承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诚信榆林“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得到了省文明办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拥护,一些单位主动联系和上报各自单位的“红黑榜”名单,构建“诚信建设”联合奖惩机制,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事事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舆论氛围,成为“诚信榆林”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亮点。本报记者李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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