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即日起至3月底,参加玉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补充险的参保人员可以申报2015年的医疗困难补助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及时申报。
根据文件精神,参加玉林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险的参保人员,2015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含门诊特殊慢性病)10万元以上,因住院费用开支较大而影响基本生活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补助。
补助标准按照以下三个公式进行计算,其中个人可获得的医疗困难补助最高限额为5万元。
补助金额=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比例;补助比例=全市可分配补助金额÷所有申请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申请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个人医疗总费用-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大额补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费用。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城镇职工医疗补助申请表》,并提交就医就诊有关材料、本人或受益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号等信息到市社保局,经核定公示后,市社保局将按规定进行补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到市社保局提交材料,确保您能及时获得困难补助。(记者 陶继军 通讯员 丘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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