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郝锦龙)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榆林市广告业健康发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围绕八个方面重点开展,分别是:
1、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引发不良政治影响的广告;
2、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国家利益的广告,以及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发布的广告;
3、含有违背“八项规定”要求,宣传不良风气、倡导不文明消费等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符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求的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广告;
5、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的广告以及含有淫秽、色情、迷信等内容的广告;
6、违法发布金融类广告及承诺高息回报、暗示无风险、宣传收益等内容的金融理财、招商投资类广告;
7、未审批或不按审批文件发布广告,广告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以新闻报道、栏目讲座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行为;
8、利用大众媒介、户外以及互联网传播或发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
据榆林市工商局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工商监管人员将重点在广场、车站、机场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巡查,并对城市主干道、快速干道和高速公路等道路沿线的单立柱广告,城市内显著位置的LED显示屏、霓虹灯和灯箱广告,客车、公交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车体广告,住宅、办公密集区的楼宇广告,景区及其附属设施广告等区域开展巡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同时,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违法广告将从严从快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对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广告经营主体将依法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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