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白潇报道 5月22日,市中院、司法局、公证处联合召开专题座谈会,贯彻落实《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会上,市中院和市公证处分别从各自业务领域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强调,《指导意见》是指导榆林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办理与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全市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学习培训、质量管控;建立健全定期反馈和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良好的对接信息平台,围绕司法改革、民事司法审判、执行领域最新法律动态,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共同协商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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