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婷报道 居民是城市的细胞,每一个居住小区无疑是构成城市的骨架,然而,榆林城区部分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只停留在看门和收费上,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此外,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不明确,更谈不上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行使自己作为物业主人的权利了。还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作用,甚至假公济私,不能以广大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造成方方面面的问题。
为此,九三学社榆林市委员会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小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尤其应调动附近社区介入监督工作;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物业企业经理持证上岗,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等;物业管理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不能以赚钱为唯一目的,要提高服务质量,使物业管理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质监部门应对小区的水、暖、电等配套设施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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