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给了我们家人很大的帮助,给了即将破碎家庭继续生活的保障……”这是张某在失去亲人、享受到工伤保险后,接受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
2015年7月14日,恒泰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员工张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车祸无情地夺去了生命,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后,认定肇事司机违法醉驾,应对这起事故负有全责。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乱了这个家庭的正常生活,肇事司机负全责不仅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还应承担应有的经济赔偿,但该司机表示根本无力进行经济赔偿,这对于张某的家人来说犹如雪上加霜,上有两个近60岁的父母,下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儿,以后生活怎么继续。
正当张某全家上下为以后的生活不知所措时,正所谓:事故无情,人间有爱,一片希望之光照亮了这个陷入阴暗的家庭。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启动职工工伤赔偿程序。
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郭景武介绍说,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2006年由原榆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改制而成的国有参股、职工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有限公司,是国家道路运输一级企业。2005年,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成立后,当时响应国家政策,为本单位职工积极办理了工伤保险。
当这起事故发生后,公司马上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专人负责的申请补偿小组,寻找依据,落实材料。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问题,先落实劳动者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争取经济补偿。
按相关规定,劳动者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扣除相应实际产生的费用,而此案的肇事者根本无力进行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由此公司积极争取全额工伤认定补偿。作为榆林市最早一批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恒泰公司认真研读工伤保险各项政策,通过与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多次探讨、协商,认定此案符合申报工伤保险补偿条件。于是在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企业和职工家属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这起工伤经济补偿很快就有了结果,事故中工亡、丧葬费合计补偿人民币近60万元,还有对死者家属未成年的女儿从工伤认定时间起供养到18岁、对其父母的供养也做了认定。至此,这起工伤事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工伤事故的发生是突发的,也是无情的,让人痛心,是每个人都不愿看到的。参加工伤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责任,是法律赋予每个职工应该享有合法权益,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就要时刻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促社会稳定和谐。
文/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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